成武社限通字【2024】第(14)号成都腾龙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2022年8月9日,你单位员工陈昌玉(身份证号:51102719******6461)家属向我局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经查,2019年1月13日,陈昌玉发生工伤事故且已死亡;2019年10月18日,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
二、因你单位未依法为陈昌玉缴纳工伤保险费且未依法支付应由你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经陈昌玉家属申请,我局已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于2023年8月10日先行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820670元(大写:捌拾贰万零陆佰柒拾元整)。
三、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之规定,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偿还我局已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费用820670元(大写:捌拾贰万零陆佰柒拾元整),并书面或电话报送偿还情况及相关证明。
四、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作出责令偿还决定。
偿还方式:1、现场办理:办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7号或8号窗口
2、线上办理:网上银行偿还途径(转账成功后请电话告知,联系电话:028-83168810)
账户名称:成都市武侯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账号:1000040007952268开户银行名称:成都农商银行武侯支行备注:付款单位姓名+偿还陈昌玉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如你单位对偿还金额或偿还事实有异议的,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日可通过现场咨询、电话沟通、邮寄书面意见等形式申辩。
如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拒绝陈述申辩、拒绝偿还工伤保险待遇的,我局将于期满后作出责令偿还决定,涉嫌骗保的,可能被行政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市武侯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