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西南分公司:
根据我行与成都兴金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西南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权基准日2020年10月9日,我行合法享有的对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西南分公司的债权总金额为19743.21万元)依法转让给成都兴金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我行对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享有上述贷款的全部权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通知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成都兴金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上述贷款的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成都兴金产业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