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青和里南段98号和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88号违法建设责任主体(详情附清单):你位于成都市锦江区青和里南段98号和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88号院落的房屋在产权面积外扩建的建(构)筑物,不能出示相关规划审批等合法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根据《成都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8月21日发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如你(单位、个人)对此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至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以我局调查为准,不影响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公告。
联系人: 郭顺山 沈 阳联系电话: 028-84446423
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