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日前,金堂县检察院举行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以来的第一场听证会,对一起存疑不起诉盗窃案的被不起诉人是否还应当进行行政处罚进行了公开听证。
检察机关认为,该案中,被不诉人作案地点为拆迁户、城乡接合部等治安管理较差、天网设施不全的地方,作案方式系直接入户,作案对象为孤寡老人、精神有障碍的残疾人或妇女等弱势群体,可见其社会危害性较大;且其曾因盗窃被判处过刑罚,仍不思悔改,主观恶性较大;现有证据可以证实其有盗窃行为,故有处罚必要性。检察机关建议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督促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治安处罚,避免了不刑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