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洪河派出所在侦办陈某梅被诈骗案中,依法对嫌疑人银行账号6236681540027832067进行冻结。经侦查,确定嫌疑账号内的部分钱款属于被害人陈某梅所有。被害人陈某梅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后,根据电信诈骗资金返还相关规定,现将嫌疑账号内的4876元返还至受害人陈某梅的账户内。
涉及该冻结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出的30日内,提供相关材料至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洪河派出所办理相关事宜。联系人杨警官,电话028-84635661,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芙蓉东路126号。公示期为30日(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28日)。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洪河派出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