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勇:
内江市嘉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依法受理申请人内江市宝昌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内江市嘉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向勇之间《购销合同》纠纷一案【(2023)内仲字第018号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两被申请人公告送达【(2023)内仲裁字第018号】《裁决书》。请两被申请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内江仲裁委员会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中段180号(市社保局三楼)电话:0832——2026050。
特此公告。
内江仲裁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