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执行人刘某某当场履行现金10万元
本报讯(姜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文/图)近日,自贡市沿滩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被执行人刘某某的行踪线索,火速拘传刘某某至法院,在拘留惩戒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刘某某当场履行现金10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原来,四川某建材公司与被执行人朱某某、刘某某(二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80余万元。自贡市沿滩区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电话联系了朱某某、刘某某,二人表示会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然而,到达期限后,朱某某、刘某某却使出“躲猫猫”的拖延招术,多次称自己在外地办事不便回来,之后更是将执行干警的电话“拉黑”。执行干警数次到朱某某、刘某某的居住地开展执行工作,均不见二人踪影。
5月8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当前住所地址。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法警驱车前往,成功找到刘某某,遂将其拘传至法院。另一被执行人朱某某未能到案。到法院后,被执行人刘某某仍想采用“拖延战术”,称自己只能拿出2万元给申请执行人,希望达成和解。执行法官见其毫无诚意,多次有意躲避执行,且不如实申报财产,当即申请对刘某某采取拘留惩戒措施。当日14时许,经该院领导批准,执行法官向刘某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
被宣告拘留后,刘某某着急了,赶忙联系家人帮忙筹钱。当日,被执行人刘某某的父亲委托他人带着现金匆匆赶到自贡市沿滩区。案件双方当事人经沟通,在法官见证下达成还款方案,被执行人刘某某当场履行现金10万元,并承诺于5月18日前再支付20万元,其余50余万元由被执行人朱某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