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铮 刘海瑛)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联合青白江区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小微民营企业破产案件中防范虚假诉讼衔接机制的意见》,旨在不断完善和改进虚假破产、虚假诉讼案件的防范和打击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审慎甄别虚假破产诉讼。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在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审慎审查债务人是否存在虚假破产情形,及时甄别和发现虚假诉讼行为,邀请青白江区检察院及时介入展开调查并移送相关案件线索,助力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
积极履行破产监督职责。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经调查确属虚假诉讼情形的,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以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成都市青白江区法检两院共同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指导监督,积极邀请青白江区检察院派员参加破产管理人选任、债权人会议等事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有效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与青白江区检察院双方建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破产案件存在问题并协商提出处理方式,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构建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对移送涉破产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及时反馈办理进度及情况,并由青白江区检察院指定部门负责沟通、协调、信息通报等日常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