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欧桥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近日,在荣县法院法官的主持下,一起历时7年的劳务费执行案当庭和解。
据悉,2016年至2017年期间,谢某雇请余某从事铁塔建筑工程的安装、组装工作,工程竣工后,经结算,谢某欠余某劳务费38000元。谢某2021年支付了3000元,尚欠余某劳务费35000元,余某多次催收欠款未果,遂向荣县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但调解协议生效后,谢某却未按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官查明被执行人谢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属于“执行不能”的情况,只能按下暂停键,即“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在案件终本后,并未将其放置一边,而是多次查找谢某行踪及其财产线索。
近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成功扣押谢某车辆后,最终通过社区走访电话联系上谢某。在执行法官向谢某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后,谢某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但目前经济困难,暂时无法还清欠款,后面将努力工作,尽快还清欠款。随后,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谢某先履行5000元,余款年底前一次性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