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洪河派出所在侦办向某被诈骗案中,依法对嫌疑人银行账号(户名:王星星,卡号:6222620910042295810,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进行冻结。经侦查,确定嫌疑账号内的部分钱款属于被害人向某所有。被害人向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后,根据电信诈骗资金返还相关规定,现将嫌疑账号王星星内的26106元返还至受害人向某的账户6214832841213908内。
涉及该冻结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出的30日内,提供相关材料至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洪河派出所办理相关事宜。联系人杨警官,电话028-84635661,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芙蓉东路126号。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洪河派出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