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冬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近日,富顺县检察院、共青团富顺县委员会、富顺县妇女联合会、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富顺县民政局会签了《关于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富顺县检察院通报了近两年来检察机关救助困境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参会单位从各自工作角度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富顺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毅表示,要提高站位,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合作理念;要同向而行,建立从“我管”到“都管”的救助格局;要实干为先,撑起妇女儿童多元救助“大伞”。
据悉,富顺县检察院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儿童,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近两年来,共救助困难妇女儿童32件3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元,占总救助人数和总救助金额的88.89%和7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