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和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健康发展,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在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上持续发力,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的深切厚望和殷殷嘱托。近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切实扛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担当”,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有关职能部门以及河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与周边省市检察院开展跨省级行政区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为破解对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泥炭沼泽湿地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缺乏量化标准的实践难题,四川省检察院在办案中率先探索建立高寒泥炭沼泽湿地生态环境服务功能证明体系,将泥炭沼泽湿地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具体化为固碳、蓄水、释氧、动物栖息地、植物生长地、生态廊道、景观美学等七项内容,为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贡献力量。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伟大创新,展现了独特的制度价值。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立法是实现制度完善的最有效路径,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是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展示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最新成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2023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正式将检察公益诉讼法列入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四川省检察机关将以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为契机,不断提升办案的精准性和规范性,推动诉源治理,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好发展,及时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呼声。
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