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衷心感谢自流井区检察院所有关心帮助我的各位检察官……”18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方阿姨早早来到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送来感谢信,朴实的文字纸短情长。这封手写的感谢信正是对检察院为民解困、为民办实事的一种肯定。
时间回到2014年4月,自贡市民方阿姨的丈夫何某某和江某某在路上行走时,被王某某驾驶的三轮车撞倒。江某某当场死亡、何某某受伤,肇事者王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5年,法院判决王某某分别支付江某某家属赔偿款10万余元,何某某赔偿款13万余元。但因王某某家庭困难,一直在外打工,行踪不定,多次强制执行未果。
2023年9月,江某某亲属和何某某向自流井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办案过程中,自流井区检察院和自流井区法院多次共同协商,研判当事人情况,找准矛盾症结,从理、法、情三个方面向王某某及家属进行释法说理,促使双方当事人在争议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多次的释法明理,江某某亲属、何某某与王某某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对原执行款自愿减到15万元。针对何某某长期治疗、欠债较多的情况,自流井区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伤者何某某进行司法救助。
今年春节前,何某某终于拿到了被拖欠近十年的8万余元赔偿款,同时还拿到了自流井区检察院发放的国家司法救助金1.64万元。“暖心钱”“及时雨”让何某某一家过上了一个安心祥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