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落实人民司法中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渠道,绵阳市安州区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搭平台、组队伍、建机制,充分释放人民陪审员陪审、调解、监督和法治宣传等作用,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稳步提升。
他山之石 让司法审判凝聚更多民智
“我们这边家家户户都习惯种大蒜,协议中陈述的‘购买生活用蒜的过程中摔倒’与当地社情不符,可信度不高,且书面证言是与原告同村的两名村民出具的,该两名村民年事已高,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也不强,对书面证言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存疑……”这是在一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纠纷中,身为当地村民的人民陪审员代兴顺提出的意见。
2021年6月,原告周某受被告龙某雇佣从事拆分大蒜工作。在工作期间,周某不慎摔倒在院内游泳池中受伤,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审核,2021年7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书》,约定周某系结束雇佣工作归家后,返回龙某处购买生活用蒜的过程中摔倒受伤,其损害结果与龙某无关;龙某基于人道主义关爱给付周某1万元。后经多方协调,周某基本医疗报销事宜未果,遂要求被告龙某支付全部医疗费用。龙某以双方已签订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为由拒绝支付。周某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书》无效。
在审理该案时,为还原案件真相,法院从与群众接触较为密切、熟悉风土人情、民间习俗的村社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两名人民陪审员,代兴顺就是其中的一位。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会同人民陪审员进行现场勘察、询问证人,确认周某确系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其在调解协议中做不实陈述确系为了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基于此,法院以《调解协议书》违反法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为由,判决《调解协议书》无效,该案终以人民陪审员之“智”实现法院判决之“义”。
据统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该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76名,平均年龄49岁,既包括环保、食品、交通、医疗、审计、金融、建筑等专业领域人才,也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干部、普通群众等,为司法审判注入更多“民间智慧”,与专业法官形成优势互补。截至目前,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案件结案数达1387件。
众人拾柴 让司法审判汇集更多民力
“杨法官,谢谢你的理解,其实我也不是付不起物业费,我就是赌一口气,加上对法律规定不熟悉……”“我不是法官,我是人民陪审员。”这一幕发生在安州区某小区门口。
2018年5月13日,安州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原告绵阳某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将小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绵阳某物业服务公司统一管理、综合服务,物业管理期限为5年,自2017年12月1日起到2022年11月30日止,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为1.00元/月/平方米。被告张某2018年6月1日入住该小区,房号为1栋1单元1302号,房屋建筑面积107.67平方米。
张某入住后,因居住楼栋电梯经常出现故障、虚设门禁导致非业主随意进出小区、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等原因,拒绝支付物业费。原告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人民陪审员杨红梅负责诉前调解,她在查阅卷宗时敏锐地察觉,张某居住的小区经常有物业纠纷案件,而且近年来随着城区建设快速发展,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矛盾纠纷日趋增多,不妥善处理,容易导致发生新的诉讼和信访源头。
杨红梅立即到张某居住的小区开展走访,广泛听取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意见,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一面向被告释法明理,明确其拒不履行缴纳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支付义务;一面向物业公司阐明其确实存在安保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等服务管理问题,建议其减免部分费用,避免陷入“诉累”。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同意减免20%物业费,并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原告一次性付清欠费。
为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后,杨红梅多次到小区宣讲《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指导物业公司张贴告示,以“奖励+减免”的方式,督促业主缴纳物业费用。据了解,该小区300余户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中,已有92%的业主主动缴纳了欠费。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为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安州区法院创新推出“乡安无讼”诉源治理品牌,将人民陪审员纳入品牌构建,积极发挥法官与“无袍法官”“1+1>2”的作用,在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三个基层法庭设立调解室,聘请6名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诉源治理,从事群众涉诉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解答、诉讼辅导、案件调解等事务,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亲和力强、善于与群众沟通的优势,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自调解室成立以来,接待信访82件14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738件946人次,调解民商事案件2383件,成功化解纠纷1669件,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非诉化解率。
通理达情 让司法审判融入更多民意
“希望法院能进一步规范案件流程节点,避免司法随意性,一方面要树立司法权威,另一方面要俯下身来,主动与老百姓打交道。”
“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途径。“零距离”陪审、调解、监督,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有力地促进司法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近年来,安州区法院结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题活动,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广泛开展开门纳谏,邀请人民陪审员代表召开征集意见座谈会、参与“十佳庭审”评选、庭审规范化评查等,收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38条,现场答复21条,促进17项制度出台、完善。同时,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调解、审理,针对庭审行为、司法礼仪、审判纪律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13条,实时发挥出了诉讼监督功能。
“他们是陪审员,也是民意‘传达者’,更是法院工作监督员和法治宣传员。他们既代表人民群众,也是司法工作代表,将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让他们能切实发挥自身优势,善于履职、敢于履职,让更多‘民意’融入司法审判中,让人民群众真切感知到公平正义。”安州区法院负责人表示。宋燕 冯劲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