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借款人(见附表)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市支行所借款项均已逾期,但目前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因其地址和联系方式变动,无法联系到本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8]11号相关规定,现我行对以下借款人所借款项本金及利息(积欠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进行公告催收,在此公告三十日内,请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到我行归还所借款项本金及利息(积欠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截至2023年12月20日),否则,我行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清收。联系地址:绵竹市天河路288号,联系电话:0838-621073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市支行
2024年1月26日
以下信用卡持卡人(见附件)在我行借款逾期已久,截止目前仍未归还借款本息,因其地址和联系方式变动,无法联系到本人,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8)11号的相关规定,对以下债务人所欠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进行公告催收,债务人见此公告速来我行归还本息(利息按贷款合同约定计算)。联系地址:绵竹市天河路288号,联系电话:0838-621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