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错了,别拘留我!”见法院干警“动真格”,被拷上手铐的当事人王某容不免慌张起来。
江安县法院在执行王某与王某金、张某益、尹某平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金等人均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明,王某金名下登记有房屋三套,法院已对该三套房屋予以查封、询价、拍卖,并裁定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王某。王某在办理该三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后,请求法院强制腾退该三套房屋。为此,江安县法院多次发出搬迁公告,责令王某金及相关居住使用人员在指定日期前迁出该三套房屋,但当事人王某容拒不履行搬迁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向其释法明理,并向其发出预处罚通知书,王某容都概不理会。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江安县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陈勇及相关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执行。在执行法官、人大代表及社区工作人员的轮番劝解之下,当事人王某容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限期履行搬迁义务,并由其儿子提供担保,恳求法官解除拘留,说不想去拘留所里“过年”。至此,该案得已顺利执结。 康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