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坤 张耀尹)近日,达州市通川区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使该案成功执结,为8名被欠薪员工追回劳务费,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张某等8名被欠薪员工诉某健身会所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通川区法院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某健身会所于2023年11月底前支付8名员工薪酬约7万元。后健身会所拖延不付,员工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8名员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该会所及其负责人李某的财产信息,未发现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经调查,执行干警了解到该会所经营困难,但这8名员工也急需这笔薪酬养家糊口。考虑到双方困境,执行干警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但后来该会所负责人李某采取各种方式躲避、规避法院执行,拒接执行干警电话。在8名申请执行人均不了解被执行人具体住址及车辆信息的情况下,执行干警轮流前往李某的户籍地、住所地、营业地等位置蹲守,一直未发现其行踪。执行干警又多次前往李某可能出现的地方走访调查,最终找到了李某,并对其送达拘留决定书。李某最终意识到拒执、拖欠工资的行为害人害己,主动将案款缴纳至法院账户。
11月30日,8名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并向执行干警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