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法院紧扭“公正与效率”核心主题,坚持把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作为促公正、提效率的有力抓手,抓严清案责任、抓优能动司法、抓实履职督导,实现3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全部“清零”。
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抓严清案责任。对超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实行“一把手”包案,由院长直接抓、重点推,定期听取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专项报告8次,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5次。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评析机制,超2年未结破产案件必须提交审委会对未结原因、存在问题以及是否存在拖延办案等方面进行讨论评析,一案一策制订结案计划、明确结案时间。修订完善《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办法》,建立动态破产积案工作台账,明确案件“已用时限”和“办结时限”,实施清单管理,实行常态化通报,切实拧紧责任链条。
重点攻坚难案瓶颈,抓优能动司法。为破解无办案经费导致的破产程序无法启动难题,在办理某起15年以上超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时,积极对接该破产企业的省级代管部门,多次汇报相关工作情况,最终争取79.5万元垫付经费,有力推动该起超长期破产案件成功办结。针对破产案件财产处置难题,办理某起超长期破产案件时,考虑到债务人持有的某公司股权不能入场评估导致该资产长期无法处置,为提高破产程序推进效率和审理效果,创新采用股权托管方式处置案涉股权,待股权拍卖条件成熟时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配股权价值,最终该处置方案得到债权人表决通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方参与”的实质化府院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召开 29次专题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涉税、涉稳、财产处置等难点堵点,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
全面优化监管路径,抓实履职督导。出台《管理人履职监督和管理规范》,明确管理人履职标准和尺度,有效实现对破产管理人队伍的监督管理,提升管理人履职效率和效果。建立“承办法官—破产管理人”跟踪报告制度,要求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以简报形式每周向法院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及结案计划,时刻掌握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尽责情况。召开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督办会7次,逐案听取管理人汇报办理破产案件履职情况、存在困难和案件推动计划,会诊、研究难点堵点,明确下一步办理思路和任务。郫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