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领域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都市新津区委政法委深入推进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政法各单位纪律作风建设进行满意度调查评价,结果显示全区政法各单位纪律作风满意度平均得分96.1分,满意度总体较好。
坚持民意导向 系统设计指标体系
着眼系统研判全区政法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形势,了解掌握群众的感知度满意度。本次调查评价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相关要求,围绕部门自评、社会评价、窗口服务三个维度设计调查评价指标体系。其中部门自评权重30%,下设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三项指标;社会评价权重40%,下设履职质效、服务供给两项指标;窗口服务权重30%,下设服务形象、服务行为、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四项指标,着力汇聚民意、发现问题,量化提供纪律作风建设考核依据,督促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纪律作风建设主体责任。
坚持客观导向 科学实施调查评价
本次调查评价范围包括区法院及3个人民法庭、区检察院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及9个派出所、区司法局及8个镇(街道)司法所。调查评价方法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访问和暗访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督导员、访问员、复核员、数据员分离制,对调查评价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力求调查评价结果客观真实。本次调查评价实际采集有效样本数1234份,其中部门自评有效样本315份,社会评价有效样本919份。从样本身份看,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占比25.54%,辖区居民占比74.46%;从样本户籍看,城镇占比55.19%,农村占比44.81%;从样本年龄看,涵盖18岁至60岁的人群。
坚持结果导向 综合开展分析评价
本次调查评价不仅对各项指标的调查结果进行数据汇总和意见建议分析评价,还综合区纪委监委、区信访局等部门及政风行风监督员、镇(街道)政法委员等群体的意见建议;同时还对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不同受教育程度群体的评价意见等进行分类分析研判,形成综合评价结果。从评价结果来看,区法院总体满意度得分97.44分(其中,部门自评得分96.37分、社会评价得分96.33分、窗口服务得分100分),区检察院总体满意度得分93.63分(其中,部门自评得分96.52分、社会评价得分87.5分、窗口服务得分100分),区公安分局总体满意度得分96.31分(其中,部门自评得分99.03分、社会评价得分91.5分、窗口服务得分100分),区司法局总体满意度得分97.03分(其中,部门自评得分98.85分、社会评价得分93.43分、窗口服务得分100分)。
坚持责任导向 用好调查评价结果
本次调查评价结果出台后,及时召开全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听取报告并研究结果运用,明确将调查评价结果纳入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并抄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责成政法各单位针对调查评价反映和发现的问题深入做好原因分析和问题研判,及时整改到位,并通过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果,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评价结果及问题整改情况,主动接受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着力形成完善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进而把调查评价结果转化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的指标和动力。新津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