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岳池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被侵害问题,探索开展“法治班主任”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公安主推、警校共建、家庭尽责”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有效解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后一米”问题。截至目前,在岳池县182所学校全面铺开“法治班主任”工作,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同比下降41.98%,被侵害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8%,今年暑假首次实现学生意外溺亡事故“零发生”。
坚持党政推动,构建“联管”新体系。岳池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将“法治班主任”改革试点工作写入县委全委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岳池县重点工作高位推动。依托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解决难点堵点问题。警力全域进驻,抽调专人组建“法治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优选798名警力进驻岳池县182所中小学、幼儿园的2673个班级,确保工作连续性。县未保办对落实不力、效果不佳的予以督办。
落实三进措施,探索“护苗”新模式。进班面对面宣传,推动“法治班主任”上好“开学第一课”“假前最后一课”等,全面开展防事故、防欺凌、防诈骗、防侵害、防违法等安全法治宣传。截至目前,进班开展各类安全法治宣教8000余场次。进群“键对键”交流,推动“法治班主任”全覆盖进入班级群,适时发布典型案例、警示信息,目前收集意见建议52条,接受网上咨询83个,协助化解矛盾纠纷76起,及时帮助找回未成年人16名。进家点对点帮扶,全面摸排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易受侵害的学生情况,建立重点关注、关爱学生两本台账,对身患疾病、家庭困难的,及时推送民政部门帮扶救助;对有不良行为倾向的及时进行教育引导,目前解决实际困难13个,教育矫治9人,发出《训诫书》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29份。此外,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在城区岳池中学、岳池第一中学聘请专业心理老师,建设心理疏导室、心理解压室,在其他学校设立兼职心理老师,由心理老师会同“法治班主任”及时干预,落实关爱措施,防止现实危害发生。
深化机制牵引,赋予“笃行”新动力。岳池县出台《岳池县公安局法治班主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法治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业务警种—派出所—法治副校长—‘法治班主任’”五级责任体系,明确细化五级职责任务。
健全督考机制,将“法治班主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采取过程督导与结果导向相结合方式,每月考核通报。健全保障机制,搭建安全法治教育课件平台,联合制作中小学、幼儿园三个层次课件,建立“法治班主任”工作律师联系制度,邀请四川欣锐律师进入各校“法治班主任”工作群,适时帮助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支撑。“岳池县公安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与岳池县教科体局和各学校联动,全局民辅警到学校担任“法治班主任”,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公安主推、警校共建、家庭尽责”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为岳池县学生(孩子)平安健康成长筑起一道防护墙。”岳池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唐浩恩告诉记者。
滕力 康炼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