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夏雄飞、韩旭、韩升、夏梦莹,因法律意识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共同侵犯了众多不特定公民信息,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在此,我们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承诺今后一定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保证不再有任何违法行为。 特此道歉!致歉人:夏雄飞、韩旭、韩升、夏梦莹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