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国兵:本院受理的(2023)川0108民初18921号原告李豪与被告付国兵离婚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书、举证书、传票等。原告诉请: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限届满后第1日下午2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