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胡杨舞蹈室:
本委受理的李娅与你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 ,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高劳人仲案〔2023〕4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由被申请人筠连县胡杨舞蹈室支付拖欠申请人李娅2023年4月1日至5月7日的工资人民币陆仟壹佰伍拾元整(小写:615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兴盛路285号(广电大楼二楼),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高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