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丽娟: 本会受理四川永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宜仲案字第185号,经公告送达相关仲裁资料后依法缺席开庭,现已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宜宾仲裁委员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宜宾仲裁委员会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酒都剧场11号门4楼,电话:0831-2323932。 特此公告。 宜宾仲裁委员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