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
2023年10月26日
发 布
公告查询网址:(www.scfzbs.com)罗家宏:本院受理(2023)川3437民初1110号原告吉左黒始诉被告罗家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3437民初11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罗家宏于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吉左黒始借款本金20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雷波县人民法院吉布说布:本院受理原告吉立以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不准予原告吉立以石与被告吉布说布离婚;2、驳回原告吉立以石的其他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00元,由原告吉立以石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美姑县人民法院安万明、曾晓蓝:本院受理(2023)川3426民初2574号原告浙江瑞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安万明、曾晓蓝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开庭是案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嘎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会东县人民法院张永明:本院受理(2023)川3426民初2660号原告朱平珍诉张永明离婚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开庭是案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嘎吉法庭公开 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会东县人民法院付照波:本院受理原告王文巧诉李浩、付照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在其户籍所在地居住,且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简转普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会理市人民法院黎溪法庭公开 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会理市人民法院付照波:本院受理原告徐正万诉李浩、付照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在其户籍所在地居住,且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简转普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会理市人民法院黎溪法庭公开 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会理市人民法院宋世才、会理新聚晨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杜兴金与被告宋世才、会理新聚晨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康勇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曾桂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会理新聚晨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宋世才、康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原告杜兴金投资款5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会理市人民法院姚国兴:本原告项子华与被告姚国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原告欠款40284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合议庭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开庭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会理市人民法院桂强:本院受理(2023)川3402民初1480号原告费从国与被告范顺海、桂强,第三人会理县黎溪镇玉新铁矿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费从国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会理市人民法院付照波:本院受理原告黄佑坤诉李浩、付照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在其户籍所在地居住,且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简转普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会理市人民法院黎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会理市人民法院李真国:本院受理原告罗书强诉李真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在其户籍所在地居住,且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简转普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会理市人民法院黎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会理市人民法院李洪刚:本院受理原告张家国与被告李洪刚、向友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家国请求:一、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归还原告借款127000元;二、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支付以本金127000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8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忠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四川莱奥兰电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迈多能建材有限公司诉绵阳奥兰普电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川0792民初2885号,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裁定书(转程序)等文书。请求: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电(扶)梯销售合同》,被告返还原告102000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搬运费损失20000元;3.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500元;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8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点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张瑛:本院受理的(2023)川0724民初2184号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诉张瑛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限被告张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返还货款50, 834.2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50,834.2元为基数,从2023年5月22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所欠货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李海兵:本院受理的(2023)川0723民初3849号原告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截止2023年6月21日的利息9581.54元,本息合计59581.54元,并从2023年6月21日后以贷款本金余额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罚息至贷款付清时为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岐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盐亭县人民法院李蒙:本院受理的(2023)川0723民初3852号原告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截止2023年6月21日的利息10689.70元,本息合计60689.70元,并从2023年6月21日后以贷款本金余额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罚息至贷款付清时为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岐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盐亭县人民法院杜长山:本院受理的(2023)川0723民初3851号原告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截止2023年6月21日的利息10269.07元,本息合计60269.07元,并从2023年6月21日后以贷款本金余额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罚息至贷款付清时为止;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岐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盐亭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