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燕)近日,泸县法院喻寺法庭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自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后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并附《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告知书》《承诺书》等。
李某与吴某婚后育有一女,但夫妻俩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架,致使感情破裂、家庭关系极度紧张。李某诉至泸县法院请求离婚。承办法官刘婷为保障离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厘清财产状况及分割范围,向李某与吴某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告知相关注意事项,督促当事人如实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最终,经法官多次情理法融合的沟通,李某与吴某打开心结并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