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对方协商了很长时间都未能解决问题,这次终于拿到装修款了。太感谢你了,法官!”近日,付某感激地对叙永县法院法官说道。
2022年2月,曾某委托付某装修新房,双方约定装修总价4.68万元,分三次付清价款。房屋装修好后,付某要求曾某支付尾款2.48万元,曾某却表示只剩4800元的尾款未支付,其中那2万元在签订装修协议以后就已经以现金的方式付过了。但付某表示,曾某未支付这2万元,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查看了卷宗和付某提交的证据、双方聊天记录,在庭审中听取双方的陈述,充分了解事情的经过。在庭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时,法官耐心释法,围绕问题“解心疾”,围绕矛盾“找根源”,分别告知双方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最终,曾某承认确实还有2万余元的装修款未支付。在法官主持下,曾某当庭付清尾款。
叙永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意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诉调对接,以“诉前调解”为抓手,把调解工作贯穿整个纠纷解决过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雷明江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