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周靖)8日,省检察院公布今年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0.49万人,不捕0.45万人,不捕率47.6%;共决定起诉1.5万人,不起诉0.6万人,不诉率28.3%。
在全省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7%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3%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4%以上。
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方面,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000余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00余件次,监督采纳率91.7%;共提出抗诉90余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30余件,占审结总数的78%。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4人。
民事检察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5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90件,其中,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8件。抗诉改变率75%,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28.4%。关于民事支持起诉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800余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000余件。
行政检察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30余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60余件。
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00余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480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2000余件。共以诉前程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00余件。提起公益诉讼230余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89.4%。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20余人,不捕390余人,不捕率为75.8%,高于总体刑事犯罪28.2个百分点。 (紧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