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刘小红 杜佳宜记者 牟廷河)近日,伴随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涉电信网络诈骗领域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西充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西充县法院院长罗勤阳担任审判长,西充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婧出庭支持公诉。
据审查得知,被告人李某邀约被告人王某等人使用他人银行卡等工具“跑分”赚钱,他们将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信息发给上家并接收上家转入的资金,同时按照上家要求将资金转入京东钱包、拼多多、抖音等应用软件中,然后转入上家指定的其他账户,以此从中赚取高额手续费。李某、王某等人先后找被告人庞某等7人“跑分”,王某还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跑分”。
庭审中,审判长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举证,被告人李某等人进行质证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法庭陈述阶段,审判长结合案情对被告人普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案释法,警醒被告人及旁听群众遵纪守法。
●法官提醒
银行卡账户关乎个人财产安全,一旦涉嫌犯罪,户主将面临多种业务暂停办理、征信风险、移动支付停用等不利后果。市民在擦亮双眼不上当的同时,也要坚决与违法犯罪活动划清界限,对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与个人信用挂钩的账户信息,一律不出卖、不出租、不出借,更不能协助犯罪人员进行转账、取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