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丹孜泽绒)连日来,炉霍县法院执行局进行了为期8天的异地集中执行行动,成功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25.8万元,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日前,该院向社会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
在某蔬菜店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张某需向某蔬菜店支付货款3万余元,但其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蔬菜店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张某,网络查控也未查询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遂来到张某户籍所在地,对张某之妻耐心释法。最终,张某妻子愿意支付丈夫所欠的3万余元货款,本案顺利执结。
在班某与张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张某还涉及其他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故该案也无法履行。该案立案后,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有一辆越野车的线索。执行干警立即对相关线索进行核实,最后找到了该车辆,并通知张某到场,对其车辆进行了查封措施。随后,法院将对该车辆进行网络拍卖,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阿某与颜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颜某称因疫情原因一直没有收入,无法支付1.5万元欠款。执行干警通过查询颜某的微信账单,发现其收入与支出记录远远超过了1.5万元,随即决定对其采取预拘留强制措施,颜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兑付了5000元,剩余案款承诺在一个星期内全部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