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
2023年3月22日
发 布
公告查询网址:(www.scfzbs.com)汤毓:本院受理原告阿西布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西昌市人民法院陈安坤:本院受理原告姚希国诉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本院定于2023年4月24日15时在四川省金阳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你应准时出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你的举证期限届满之日为2023年4月24日开庭前。
金阳县人民法院张正宝:本院受理(2023)川3429民初98号原告冷恩车不惹诉被告张正宝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布拖县人民法院李江:本院受理原告张青亮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美姑县人民法院刘仁兵:本院受理原告葛孟贵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判令被告刘仁兵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原告葛孟贵支付建筑设备租赁费50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案件受理费800.00元,由被告刘仁兵负担(该费用已由原告垫付,二被告在履行上述债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美姑县人民法院石子莫子洛:本院受理原告安日海诉被告石子莫子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3427民初23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当事人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南县人民法院马国秀:本院受理原告蔡利呷与被告马国秀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第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2023年4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 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判决。
德昌县人民法院沙明:本院受理的(2023)川1083民初683号原告曹礼平与被告沙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5月12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隆昌市人民法院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螺溪街道双石桥村1组41号的吴柏林(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511303199508281673):本院受理的原告张超与被告吴柏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吴柏林偿还原告张超借款本金7000元及借款利息(以7000元为基数,年利率3.7%计算,从起诉之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吴柏林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5月5日9时在本院界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隆昌市人民法院吴宇宁: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晏利平与被申请人吴宇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0民再3号再审申请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涉军案件范围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5月30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江格林威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2)川1002民初2114号原告李小勇诉被告内江格林威商贸有限公司姓名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传票、诉状、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3)川1002民初808号李鹏:本院受理原告余群英与被告李鹏民间借贷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51800元及支付以151800元为基数从2018年10月15日起至借款还清时止的利息(详见民事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牌楼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川1002民初4013号吴志清:本院受理原告宋长荣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案判决:吴志清向宋长荣支付报酬4182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式:以41825元为基数从2020年10月17日按年利率3.8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支付宋长荣公告费60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牌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周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1002民初34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曾川东、李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直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1002民初28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刘晓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川1002民初28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榆林市顺风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2)川1903民初1856号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与被告李波、榆林市顺风商贸有限公司、永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川1903民初18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纸质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周文斌:本院受理的(2023)川1923民初891号杜静诉你物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位于平昌县金宝管委会平昌县金宝2号安置点(金安华府)10号楼2单元2-13-3建筑面积为74.34平方米的安置房的所有人为原告杜静。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平昌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平昌县人民法院苟伦:本院受理的(2023)川1923民初1207号原告陈佳诉被告苟伦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劳务费壹万圆及资金利息;2、诉讼费、原告的代理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平昌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昌县人民法院何鑫:本院受理的(2023)川1923民初1206号原告周会敏诉被告何鑫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2、婚生子何锐锋由被告抚养,原告支付抚育费至其18周岁;3、被告承担诉讼费。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平昌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昌县人民法院魏玉平:本院受理的(2023)川1923民初1156号原告湖南信盛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被告魏玉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解除捷众普惠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2.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有关支付租金46475.00及预期违约金13.97.04元(逾期违约金暂以4647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8%从2021年10月9日暂计算至2022年11月4日,之后按照该标准计算至清偿至日止)。3.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等必要的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3年5月9日上午9时在平昌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平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