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立文、卫红: 申请执行人康承方与您方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案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2018)川1402执 2453号,现康承方已将在该执行案中对您方享有的所有债权转让给我公司,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您在收到本通知后直接向我公司履行全部清偿义务,相关事宜可以联系代理律师张洪润律师(电话 15108284913),同时我公司将依法向执行法院提交变更申请执行人手续。 特此通知! 成都铂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