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周靖)1月30日,全国政协办公厅公布了全国政协2022年度好提案名单,60件提案榜上有名。其中,全国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提出的“关于设立中国体育仲裁机构”的提案获评全国政协2022年度好提案。
据了解,《关于设立中国体育仲裁机构的提案》提出了三点建议,包括设立体育仲裁机构、扩大体育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及设立一个全国性的体育仲裁机构进行试点等。
2018年至2022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期间,李正国撰写并向大会提交书面提案共27件,涉及法治、经济、民生、行业发展等,得到了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司法部等单位的重视和回复。
李正国撰写并提交的《关于建立律师费用转付制度的提案》《关于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提案》《关于加强数据隐私保护的提案》《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提案》《关于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提案》《关于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舆论环境的建议的提案》等提案,均得到有关办理单位的重视和回复。2019年,李正国提交了在刑法分则中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提案,希望通过刑事立法的方式,给社会不特定的多数人以明确的指引和心理强制,提升公民规则意识和公德意识。2021年3月1日新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这一行为进行了法律规制。
今年1月1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布,李正国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记者专访
为何提出设立中国体育仲裁机构?
“我的提案获评全国政协2022年度好提案,是对我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肯定和认可,进一步增强了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倍感荣幸、深受鼓舞。”昨(1)日,李正国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如是说道。
缘起 建立体育仲裁制度迫在眉睫
对于为何提出设立中国体育仲裁机构的提案?李正国表示,体育行业的特殊性使其拥有自治管理的特点,即行业内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这种自治管理的优势在于能够制定符合运动项目特点的规则和规范,高效地进行纪律处分和纠纷处理,避免行业规则与国内法律产生冲突。而体育仲裁因为实践性较强而获得了体育界与法律界的支持,目前被视为便捷、实用、有效的体育纠纷解决方式之一。近几十年来,我国体育事业已取得巨大成就,但体育仲裁制度和机构仍在探索之中。
他告诉记者:“目前,我国体育行业的管理依赖于各个单项体育协会。如中国网球协会下设纪律仲裁委员会,中国足球协会下设仲裁委员会,但不论是网协的纪律仲裁委员会还是足协的仲裁委员会,均不属于《体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体育仲裁机构”,不具备法律层面的强制执行力。该条款规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而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仲裁范围,则需另行规定。”但由于我国没有设立体育仲裁机构,体育仲裁制度一直未能落地。
2021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体育法(修订草案)》,(紧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