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刘文慧)昨(12)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显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共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127件,其中,新制定57件、修改61件、废止9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75件。
以良法促善治保发展。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了一批体现时代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地方性法规。
落实省委重点立法任务,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及时提级制定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高效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条例,确保重点立法任务高质量完成。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条例,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制定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等条例,修改反不正当竞争、中小企业促进等法规,营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
注重民生保障立法,全面衔接民法典,及时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聚焦物业管理重点难点作出创新规定,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更好惠及民生,制定工伤保险等条例,修改基层法律服务等条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均衡化布局、便民化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紧转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