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
本会依法受理的【(2022)内仲字第0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9、020号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仲裁字第0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9、020号】《裁决书》。请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内江仲裁委员会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中段180号(市社保局三楼)电话:0832——2026050。
特此公告。
内江仲裁委员会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