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夏菲妮 王焰)昨(12)日,记者从阿坝中院获悉,8日,若尔盖县法院依法公开 开庭审理了杨某、扎某等6人非法采矿罪一案。据了解,该案是全省首例非法盗挖泥炭刑事案件。
泥炭又称“草煤”,为沼泽湿地型中沼泽化草甸,属不可再生矿产资源,更是高原湿地生态形成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个别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向泥炭伸出黑手,对高原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至12月,杨某、扎某等6人在若尔盖县(包座乡嘎子村远牧场)、红原县(色地镇哈柯牧道夏日龙、甲生龙洼)沼泽湿地范围内分三次擅自采挖泥炭共计1614.65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扎某等6人盗采高寒沼泽湿地泥炭,谋取非法利益,其行为违反了《草原法》《矿产资源法》之规定,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非法采矿罪。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等6人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拘役3个月至有期徒刑3年3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2万元至10万元不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悉,若尔盖泥炭沼泽湿地是目前世界上保存最为完好、面积最大的高寒泥炭沼泽湿地,也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全省首起非法盗挖泥炭案的审理既是阿坝法院维持黄河上游地区生态安全、构建高原重要生态屏障的实际行动,也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式现代化”及时、准确的司法回应。阿坝法院将继续以“四圈四同”品牌为抓手,不断加强湿地资源生态司法保护,为高寒湿地生态系统筑起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