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应急告〔2022〕4S20号
达州高新区云聚物流信息经营部:
现查明,你(单位)存在下列行为:2022年9月18日3时许,达州高新区云聚物流信息经营部在新都区传化物流基地K5幢开展货物装卸作业时,造成1名装卸工人(曾念根)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达州高新区云聚物流信息经营部,未对涉事人员开展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提供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安全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涉事叉车的叉车臂未插入铁笼货架插槽中的安全隐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对该事故负有责任。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证据一:《房屋租赁合同》;证据二:《货物运输合同》;证据三:《关于新都区传化物流基地K5幢“2022·9·18”一般高坠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证据四:《询问笔录》及身份证复印件;证据五:达州高新区云聚物流信息经营部资质证照复印件;证据六:现场照片打印件。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310,000元(大写:叁拾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新都区应急管理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如对上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新都区应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应急管理部门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60号文广大厦9楼
联系人:宋伟、吴斌
联系电话:028-83046388
邮政编码:610500
成都市新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