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刘文慧)日前,经报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正式命名29个城市(区)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都名列其中,成为全省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是对一个城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最高评价。据悉,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部署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目的是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提升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能力,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示范引领,带动更多地区乃至全国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对成都擦亮“世界美食之都”名片、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成都市探索形成了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产地准入和市场准出、行刑衔接、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社会共治等经验。
目前,除成都市已被正式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外,我省泸州、绵阳、攀枝花、广元、乐山、宜宾、达州等7个城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