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晗阳
省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新时代全省法学会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为进一步发挥法学会专业优势和“智库”作用,2021年,我省率先启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旨在以高质量法律资源解决最棘手社会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
经过了一年多时间,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实效?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下一步有何打算?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沈涧。
问:全省探索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在什么背景下开展的?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并多次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更以专章的形式,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部署,提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法学会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委、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需要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针对转型期社会矛盾增多、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聚集的新特点,2019年11月,中国法学会提出在市、县、乡、村探索试行法学会会员担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四川省法学会率先响应、积极谋划,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法学会“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和群众诉求反映的热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不断推动全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落地落实。
问:法治化建设要求政府依法行政,权为民所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这方面发挥着哪些积极作用?
答:具体来说,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以省、市(州)、县(市)区法学会聘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成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小组,以项目化开展调研、论证、出具首席法律专家咨询意见书。
(下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