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夏菲妮)记者昨(19)日从省高院获悉,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于当日起恢复现场服务,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的办事群众,须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办事群众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测量、亮码扫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消毒预防、安全检查。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省高院诉讼服务大厅实施限流管理,办事群众需服从工作人员引导,遵守限流要求,保持与他人的安全距离,有序排队办理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省高院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诉讼服务,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天府智诉”)在线办理立案、信访、诉讼服务等相关事项。
如不方便线上办理,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有关材料。邮寄材料的地址为成都市金牛区银沙街208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三庭,邮政编码为 610036;立 案 联 系 电 话 为028-81733114;民事、行政申请再审联系电话为028-81733113;诉讼服务联系电话为028-81733117;涉诉信访联系电话为028-81733104;涉诉信访外网邮箱为scgyssxf@163.com。若有疑问,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