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唐玉饶 记者 唐万贵)18日,凉山中院召开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以竞争方式选定同一机构担任两件重整案管理人现场评审会。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此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是从审委会成员当中随机摇号确定。凉山中院督察室全程参与现场评审并予以监督。会理市委市政府代表、会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理市法院破产案件分管副院长、破产重整案件承办人、债权人代表、债务人代表列席此次评审会。
据了解,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会理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系关联企业,法律关系复杂,凉山中院评审委员会经研究同意以公开竞争的方式指定同一机构担任两件重整案件的管理人。报名截止时共有13家来自北京、浙江、广东、成都等地的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与此次竞争。
评审会上,申报机构按照现场摇号顺序依次进行陈述,陈述工作围绕机构规模、执业业绩、工作方案、稳定风险处置方案以及初步报价五个方面进行。得分居首位者确定为管理人主选机构,得分第二、第三名确定为管理人备选机构。竞争结果将在评审会结束异议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
据悉,近年来,凉山两级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明显呈上升趋势,不仅体量大,且数量多。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俊鹏表示,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发挥主导性、指导性、引导性作用,管理人的能力高低直接影响破产案件的办结效率,决定破产企业的未来走向,甚至可能影响当地党委政府的经济建设和民生建设,事关地方发展稳定大局,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凉山中院将进一步规范破产管理人的指定工作,推动破产案件审理质效,有力护航凉山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