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记者 刘文慧)25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于近日出台了《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旨在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活动,推动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质效,助力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据介绍,《规定》共有20条,主要包括技术调查官的岗位定义、任职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选聘程序以及人员管理等内容。根据《规定》,技术调查官属于行政裁决辅助人员,可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的调查取证、口头审理、合议组评议、出具技术调查意见等。
此外,在任职条件和方式方面,《规定》从学历、工作经验和资质等方面解释了有资格担任技术调查官的条件,并列举了违法违纪等不得担任技术调查官的五种情形。在工作职责方面,《规定》明确技术调查官在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前应做好资料查阅准备,可在调查中提出建议,也可就案件所涉技术问题发问并就案件出具技术意见;技术意见须载明五方面的必要内容,可作为案件办理认定技术事实的参考;技术调查官对案件决定不具有表决权,对案件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等。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规定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等单位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中遴选技术调查官,建立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名录库,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根据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实际需要,指派相关领域技术调查官参与行政裁决活动,为依法处理行政裁决案件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