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游雨 全媒体记者 赵诗柯)近日,崇州市法院3名法官远赴广州中院,快审快结一起虚构“养老项目”忽悠老年人借款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判决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7年3个月,积极追账挽损75万元。
该案被告人赵某此前在王某、肖某(均另案处理)涉及的集资诈骗案中,协助其集资488万元,造成411万元的资金损失,崇州市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赵某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赵某被取保候审期间,又因在广东利用网络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被广东警方羁押,后赵某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3个月,判决已生效,赵某现于广东某监狱服刑。
因受疫情影响,跨省押解犯人存在现实困难,崇州市法院最终确定了借用广州中院与广东某监狱的远程提讯设备,采用远程开庭的方式审理此案,既避免了在监狱开庭审判公开性不足的问题,又保障了监狱的防疫工作不受影响。案件顺利开庭并当庭宣判后,崇州市法院将赵某前后两罪判处的刑期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3个月。赵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