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谭别林)近日,“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揭牌及建设协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宣汉县举行。据悉,13日至14日,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和四川省达州市中级法院、重庆市万州区法院和四川省宣汉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为“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揭牌,并签署建设协作协议。
据了解,“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建设是由达州市中级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协同统筹,宣汉县法院、重庆市万州区法院协同承建,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生态优先,彰显特色;统筹协作,形成合力”原则,分期分批完成3大建设项目、健全完善4项共建机制,打造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保护体验、环保法治宣传、司法成果展示、文化旅游推广于一体的综合型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随后,四家法院相关负责人还到桃溪谷景区增殖放流点举行了鱼苗放流活动,并到宣汉县法院巴山大峡谷旅游环保法庭调研指导“人民法庭·大峡谷守护神”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打造工作。
下一步,四家法院以此次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建设协作协议签约为起点,继续推进环境资源司法执法协作,深入开展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研讨交流、联合宣传等,充分展示川东北、渝东北两地法院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合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屏障,把“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打造为川渝司法协作的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