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缘诚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8民初18543号原告成都城侠玉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信缘诚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请你方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前来本院民三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黄勇、黄瑞友:本院受理的(2022)川0108民初490号原告戴民与被告黄勇、黄瑞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请你方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前来本院民三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成都美顺雅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2)川0108民初1357号原告成都德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美顺雅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请你方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前来本院民三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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