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周安伏,身份证号 为 510131195207xxxxxx,2021年10月4日,本人使用禁用渔具手抛网在蒲江县西来镇临溪捕获野生河鱼0.5kg,被民警现场挡获。本人的非法捕捞行为破坏了水生生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接受了法律制裁和教育,我将吸取教训,保证绝不再犯。 道歉人:周安伏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