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20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专项工作推进会,要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深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大意义。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的必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胸怀“国之大者”,在把握大局大势中,不断跟上、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中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
会议强调,要更新司法理念,持续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决定了检察机关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中应当承担主导责任,自身办案理念首先要转变到位。明确捕、诉、押的办案标准,确保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促进办案人员担当作为。全面推行非羁押措施电子监控工作,结合本地情况,推开电子手环、非羁码等智能化应用。推广侦诉审“一站式”简案快办工作平台,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效率与人权保障的多赢。融合推进落实各项制度机制,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刑事和解、制发综合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推进公开听证等结合起来,能动司法,推动综合治理,抓前端、治未病。
会议要求,要注重协同发力,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作用。借助全省政法大数据平台,健全完善检察与公安监督办案数据共享的制度,实现数据双向交换、共享。发挥监督协作办公室的捕前分流作用,从源头减少逮捕羁押。加强对补充侦查、捕后继续侦查、不捕不诉后续处理、纠正违法等情况的跟踪督导。通过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召开座谈会、联席会、同堂培训等形式,凝聚执法司法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