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全省法院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连日来,在中央、省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法的有力指导下,全省法院认真开展系列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化轨道上持续深入推进。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
全省法院深刻认识到《反有组织犯罪法》生效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深入谋划部署。今年伊始,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组织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工作。省高院扫黑办立即着手开展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项调研,抽调精兵强将组建调研组,先后前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成都中院就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分别开展专题调研座谈会。各中基层法院积极配合提供各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为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有益参考。
省高院扫黑办对照《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对扫黑除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收集整理,并编辑成《办案手册》印发全省法院。同时,研究制发全省法院《〈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贯彻该法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各中基层法院及时召开党组会、推进会,同步制定《工作方案》,保障《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地到位。深化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宪法》为依据,在遵守《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律规范体系完整性的前提下,(紧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