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华: 你的母亲宋淑彬(公民身份号码: 511122194702118605,生前住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平春街5号)于2022年3月14日因病死亡,宋淑彬死亡后遗留有存款,你享有继承权,因无法联系到你,宋淑彬的继承人刘晓永已于2022年4月15日将该款提存于我处。请你持身份证件到眉山市眉州公证处领取上述款项。 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公证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