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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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查询网址:(www.scfzbs.com)赵正刚:本院受理的(2021)川0703民初6483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与被告赵正刚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归还贷款本金172033.13元及利息、违约金(计算标准:1.截至2016年6月28日,利息51738.44元及违约金3000元;2.利息从2016年6月29日起以172033.13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且利息、复利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以172033.1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所得金额;二、案件受理费4702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赵正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裴振平:本院受理的(2021)川0703民初7473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与被告裴振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如下:被告裴振平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向原告归还本金38987.53元以及利息、费用、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231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裴振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谭学文:本院受理的(2022)川0904民初11号原告王治英与被告谭学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谭学文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王治英返还借款20000元并支付利息(计息方法为:以本金2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月4日始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清之日止,以一年期借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进行计算)。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600元,由谭学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李俊华:本院受理的(2022)川0923民初645号张旭光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之日起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大英县人民法院李俊华:本院受理的(2022)川0923民初644号徐斯文、徐自明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之日起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大英县人民法院李俊华:本院受理的(2022)川0923民初646号谭恢春、(2022)川0923民初647号谭万银、(2022)川0923民初648号羊衍芳、(2022)川0923民初649号谭才亮、(2022)川0923民初650号尹学斌、(2022)川0923民初651号尹维金、(2022)川0923民初652号尹学东、(2022)川0923民初653号尹维全与你劳务合同纠纷8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之日起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大英县人民法院(2022)川1002民初371号叶新:本院受理的(2022)川1002民初371号刘华彬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乐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杨蓉:本院受理的(2022)川0603民初533号原告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归还原告支付的赔偿款78844.48元。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保费1440元*3个月+1440元/ 30天*7天=4656元。3、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 70076.34 元【以83500.48元为基数,从2017年12月27日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为53037.67元;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15.2%的标准(2021年12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往后计算至付清所有款项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2月 23 日,暂计 17038.67 元】;(83500.48 元*0.24/365 天*966天=53037.67元,83500.48 元* 0.152/365 天*490 天=17038.67元,53037.67元+ 17038.67元= 70076.34元)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全部诉讼费用。(以上诉求金额合计暂153576.82元)。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6月7日上午9时在本院(新址:黄浦江东路180号)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严弟坤:本院受理的(2022)川0682民初564号原告刘光清与被告严弟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偿还借款6万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转程序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2年5月7日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什邡市人民法院张欢:本院受理的(2021)川0682民初3189号原告周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所欠原告周强的借款本金109,3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从2022年3月15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偿还,则利息计算至款项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3236元,公告费600元,共计3836元,由被告张欢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什邡市人民法院曾光会:本院受理的(2022)川0682民初69号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曾光会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曾光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借款本金62,295.80元及截至2021年10月11日的利息16, 088.43元。2021年10月12日起的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但以年利率24%为限。二、被告曾光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支付律师代理费16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什邡市人民法院(2022)川0623民初476号康世健、四川康宏建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唐春梅:本院受理原告张高荣诉被告康世健、四川康宏建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唐春梅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中江县人民法院裴天喜:本院受理的(2022)川1902民初249号原告李国清、李仕平与被告四川省圣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裴天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二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下欠工程款20万元正;2、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尤优:本院受理(2022)川1902民初1167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巴州区支行与被告尤优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审理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3日9时在巴州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熊岚:本院受理(2022)川1902民初1171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巴州区支行与被告熊岚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审理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3日9时在巴州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辛云江:本院受理(2022)川1902民初1172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巴州区支行与被告辛云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审理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3日9时在巴州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李容:本院受理(2022)川1902民1234号原告谌本碧与被告李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及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袁金波:本院受理(2022)川1902民初1417号原告岳奇与被告袁金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及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苟李:本院受理(2022)川1902民初1646号原告李国华与被告苟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及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四川省宏昌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2)川1902民初1980号原告张伟诉被告何盛、四川省宏昌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下欠工程款265000元及资金利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唐斌:本院受理的(2022)川1902民初1044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与被告唐斌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及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罗丽:本院受理的(2022)川1902民初1046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与被告罗丽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及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罗帆:本院受理的(2022)川1902民初1047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与被告罗帆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及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龙德发:本院受理的(2022)川1902民初1048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与被告龙德发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及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李小莉:本院受理的(2022)川1902民初1050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与被告李小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及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杨飞:本院受理的(2022)川1902民初1103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与被告杨飞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及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龙德发:本院受理的(2022)川1902民初1048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与被告龙德发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及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李凤华:本院受理的(2022)川1902民初1669号原告张政与被告李凤华及第三人陈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应诉及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5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冷绪朗:本院受理(2021)川1902民初9149号原告巴中市巴州区红玉石材建材商行与被告冷绪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冷绪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巴中市巴州区红玉石材建材商行借款本金5.6万元。若未按本判决确定的给付期限履行偿还本金的义务,则需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计算方式:以实际下欠借款本金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金偿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巴中市巴州区红玉石材建材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